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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鋒:3000萬美元收購一家短信群發公司?

新浪科技 03/15/06 05: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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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3000萬美元收購一家群發公司?

  作者:丁志鋒

  “分眾賭進手機 被購WAP廣告商成立不足半年” 收到這個消息有一段時間了,今天一位朋友提起,我到現在還是抱這個疑問。3000萬美元收購一家短信群發公司?

  我想起2003年21cn倡導的郵件營銷,那時候21cn擁有超過1000萬的活躍郵件用戶,因為用戶都在自己手上所以對用戶進行了用戶行為、用戶特性的分析,在經過用戶同意后,進行了包括WEB上面的定向廣告和定向郵件信群發。

  在同一個時間,也有不少的發垃圾商業郵件公司,據說也擁有超過1億的郵箱地址,那時候的網民才几千萬,但是由于用戶經常注冊多個免費郵箱,所以他們他們擁有超過1億的郵箱地址,這個也無法置疑。這些垃圾郵件公司不知道騷擾了多少網民,最后政府不得不立法進行管理。

  行業內的人都知道這凱威點告公司就是一家群發公司,包括短信、彩信、WAP Push等,在04年的時候我就和這家公司合作過,我想所有做過SP的人都或多或少聽到過這家以群發出名的工作。那時候,把號碼給他們,他們就會幫你向用戶群發,先把黑名單過濾掉,以保證不發到各地的運營商以及政府的高層,就這麼簡單的游戲。

  群發短信的公司居然可以賣3000萬美元,據說是因為他們擁有好多的手機號碼,以及每個號碼對應的用戶終端以及用戶的瀏覽習慣等信息。對此,我有几點的疑惑:

  1.群發是運營商不允許的業務,之前是暗地里來做,現在看來要明著來做了,只是原來是發SP的信息,現在看來是要發廣告了。國家的法制、運營商的政策允許嗎??

  2.群發使用的用戶號碼、用戶信息,完全屬于運營商財產,企業可以獲得並用作商用,是否涉及到法律問題?

  3.群發沒有經過用戶的同意,擅自發送廣告短信,和垃圾短信的區別在那里?或許會有其他的優惠給到用戶,但是憑什麼我要受到這些騷擾呢?垃圾郵件和垃圾短信又有什麼區別?今天3-15了,我想用戶總不希望垃圾短信合法化吧?

  4.群發用戶的分析,如何做到細分?廣告效果的保證,必須以受眾行為為基礎,如何對用戶進行分類?如果只有終端的型號,只能說可以保證下發的廣告形式,但是廣告的內容如何定位?因為沒有用戶瀏覽行為分析,如何得到用戶的消費需求?“我們有每個WAP手機用戶使用WAP的信息記錄,能發現用戶的消費習慣”。這些信息如何拿到??現在除了運營商,還有誰可以拿到呢?運營商分析起來也相當麻煩!

  當然,我看到都是這些表面的現象,或者內在還有許多不為我所知的東西,這些就無法判斷了。

    注:本文轉自丁志鋒博客,版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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