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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賽事網絡禁非法轉播 互聯網和移動平台須授權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5日 18:36 新京報

  本報綜合消息 奧運賽事,未經央視許可,任何互聯網和移動平台等新媒體禁止轉播。日前,國家版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廣電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嚴禁通過互聯網非法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通知》。

  《通知》明確,奧運會賽事在中國大陸和澳門地區的新媒體(互聯網和移動平台)轉播權已由國際奧委會獨家授予中央電視台。未經中央電視台授權許可,其他任何互聯網和移動平台等新媒體均不得擅自轉播。各互聯網和移動平台可通過取得中央電視台網絡傳播中心授權的形式,合法使用奧運賽事視音頻節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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