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完成“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審查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7月21日 00:51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7月21日電 民進黨執政時期備受爭議的“中選會組織法”,台當局行政院日前已完成草案審查,將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由於“大法官釋憲”認為以政黨比例產生委員“違憲”,草案規定未來委員不再依政黨比例,行政院提名後,經“立法院”同意,再由“總統”任命。
“中選會”目前是依“組織規程”設立而非“組織法”,外界批為“黑機關”,法制化後委員改為9至11人,任期採交錯原則,5人任期兩年,6人任期四年,以利選務經驗傳承。另外,“中選會”除主委外,將增設副主委一人,秘書長未來將改為主任秘書。
“中選會”組織法共14條,第五條明定“中選會”委員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超出黨派,因此,被提名的委員,同一政黨不得超出三分之一。主委、副主委為專任,其余皆為無給職的委員。每個月開會一次,其員額、官職等皆由“中選會”授權訂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