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李樹芬死亡案3名當事人還原死亡現場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3日 19:36 金黔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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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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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稀少的西門河大堰橋
7月3日下午,記者幾經輾轉,採訪到李樹芬死亡案件中的陳光權、劉言超、王某三位當事人。他們向記者詳細講述了6月21日晚上在甕安西門河邊發生的事情。
王某:那晚我們約在一起玩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漢族,甕安縣三中初二年級學生。其父母均為甕安縣天文鎮賈家坡村賈家坡組村民,現在外省打工。
從甕安縣三小到三中,王某和李樹芬就一直是同班同學,是很要好的朋友。王某長期在親戚家借住,與李樹芬租住的房子相隔不遠。
王某告訴記者說,6月21日晚7時許,李樹芬在租住的地方打電話給她,叫她過去玩。兩人見面時,李樹芬正在租住的房間里梳洗。梳洗完畢後,李樹芬說“一起去找陳光權和劉言超玩”,隨後用王某的手機給陳光權打了電話。
王某說,大約在半個月以前,經同學周某介紹,李樹芬和陳光權相識。隨後雙方關係日漸親密,並談起了戀愛。
劉言超是陳光權從小玩到大的朋友。而王某與李樹芬也是好朋友。平時,4人關係不錯,經常相約出來玩,“吃飯,吹牛,逛馬路”。
接到李樹芬打來的電話時,陳光權和劉言超正與在甕安一中讀高中的同學秦明在一起,3人正在秦明的住處吃飯。在征得李樹芬和王某的同意後,陳光權便讓劉言超騎摩托車將她們接到秦明的住處,幾個人繼續吃飯喝酒,在這過程中,“李樹芬喝了一點酒”。
當晚11時許喝完酒後,4人出了秦明的住處。陳光權想打摩的回去,但李樹芬說“想走走。”於是4人沿著街散步。沒走多久,李樹芬又提出到城邊的西門河邊吹吹風。4人隨即從一中附近步行到西門河大堰橋處玩耍。
因喝了比較多的酒,陳光權不願意多說話,加之不久前,他的右腿被車撞傷,傷腿並未痊愈,行動不便,於是就躺在河岸上休息。王某則獨自站在橋頭,李樹芬坐上大橋護欄上,與劉言超吹牛。
王某說,那天晚上,李樹芬很高興,但不知道為什麼事情而高興。
記者問王某:“有人說你家跟縣里的領導或公安局的領導有親戚關係,是這樣嗎?”
王某回答說:“沒有。”
劉言超:我沒能拉住她
劉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漢族,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岩門組人,在甕安縣一個私人鋁合金加工作坊打工。其父母均為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岩門組村民。
“我說,今晚要是有月亮就漂亮了。”劉言超回憶說,當時他正靠在大橋護欄上,離李樹芬大約有一兩米的距離。“她回了一句,要是有星星更漂亮。”兩個人聊著聊著,李樹芬突然冒出一句:“跳河死了算了,要是死不了再好好活下去。”
當看到李樹芬作出跳河的姿勢時,劉言超連忙拉住她,說了句:“你瘋了!”當時,劉言超以為李樹芬是在開玩笑,並沒有在意。
大約半個小時後,陳光權說自己的腿傷痛起來了,要回家休息,和另外3人打了聲招呼後便走了。見狀,王某也提出想回家,但被李樹芬挽留住了,“她說這麼早回去幹什麼?不一會,李樹芬喊了聲‘我走了’,縱身跳下河里。”
儘管水性不好,但劉言超也隨之“撲通”一聲跳進河里,去救她。“她很快就沉進水里,我沒能拉住她。”
此時,一直坐在橋頭的王某起身大呼“救命”,同時撥打陳光權的電話求援。陳光權迅速趕過來,跳入河里救人。但當他游近劉言超時,劉言超拼命掙扎,因擔心被纏住不放,陳光權奮力掙脫劉言超,游到岸邊。後來,陳光權將身上的衣服擰成布條,讓在岸上的王某幫忙拉著,靠近劉言超,將他拉上河岸。
上岸後,劉言超撥打110報警,在王某的通知下,李樹芬的哥哥李樹勇也很快趕到了事發現場。有關部門趕到時,河面上一片漆黑,沒有半點動靜,“當場看了一會,他們說人已經救不活了。”
“後來我們3個人都被帶到派出所。”劉言超說,他們很快就被允許離開派出所,但被要求“不要走遠,可能會隨時找你們”。(來源:貴州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