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組織同性戀賣淫獲刑5年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6月04日 00:24 新民晚報
本報訊 (記者 袁瑋 通訊員 梁志明) 一般人認為賣淫嫖娼只發生在異性之間,於是有人就想打“擦邊球”,在養生會館內招募男性向男性賣淫。日前,長寧區法院以組織賣淫罪,判處被告人高義強有期徒刑5年,罰金4萬元。在會館內擔任經理的李強及技師長的田曉峰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2萬元及有期徒刑1年,罰金3000元。
高義強是個同性戀者。去年7月,他開設一家所謂的養生會館,又在互聯網上建立了一個網站,通過網站向社會上介紹會館提供同性服務的信息,以此招徠嫖客,並招募了10余名年輕的男性“技師”。其實質就是進行同性賣淫活動,通過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証等方式控制賣淫者,並從賣淫者獲取的收入中抽成牟利。
高義強雇佣李強擔任會館經理,負責聯絡接待嫖客、收費記賬、日常管理。另外又招募田曉峰擔任“技師長”。經法院查明,去年9月至11月間,高義強先後組織男性賣淫者賣淫10余人次,非法牟利達4萬余元。公安機關在接到舉報以後,將會館查封。案發後,高義強主動到案,交代了組織賣淫的犯罪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