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麻花盒運冰毒1000余克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6日 15:30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裴曉蘭)將1212克冰毒裝進“天津麻花”盒內,男子鄧越從成都乘火車準備將其運往天津,結果在北京西站轉車時被抓獲。昨天,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以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39歲的鄧越是天津市無業人員,小學文化。1995年7月,他因搶劫、奸淫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于2000年2月被提前釋放。
去年9月28日晚,鄧越將121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藏匿在一個天津麻花的鐵包裝盒內,從成都火車站乘上至北京西站的K118次旅客列車,打算由北京中轉將毒品運至天津。9月30日中午12時許,鄧越到達北京西站後,因形忌疑被民警盤查。民警隨後將其隱藏在麻花盒內的1000余克冰毒搜獲。
開庭時,鄧越說,冰毒是他花16萬元錢,從成都一個叫阿傑的人手里買的,而阿傑是他通過一個坐台女認識的。鄧越還交代,買這些冰毒是為了自己吸。去成都時,他特地從天津帶了盒麻花。返回時,他將麻花取出,把冰毒放在里邊,並買來膠帶將麻花盒嚴密捆綁,然後放在一黑色的塑料袋里。從成都進站時,他為了繞開安檢系統,沒有走進站口,而是從其他口進入。
法院認為,鄧越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採用藏匿後自身攜帶的方式,乘坐列車從成都運往天津,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已構成運輸毒品罪,應依法處罰。鄧越運輸毒品的數量大,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案件的具體情節,法院對他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