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中獎的彩票為何兌不到錢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5日 15:24 新京報
庭審現場 “中獎的彩票為何兌不到錢”
據悉,汪亮解在北京做了6年裝修工,一直希望中個大獎。
“我腦子很亂,讓我休息一下吧。”昨日,面對多名記者不停的提問,汪亮解低下頭說。
庭審結束後,不了解辦案程序的汪亮解去衛生間後還異常激動,再次回來低頭等在原告席上,以為可以得到宣判結果。
當律師向其告知“今日庭審已經結束”後,汪亮解還不願離開,手里拿著中獎彩票說:“中獎的彩票,為什麼兌不到錢呢?”然後繼續雙手托臉沉思。
庭審焦點 體彩中心是否有權處置棄獎?
原告稱棄獎獎金屬於彩民;被告稱棄獎用于返獎
“兌獎期限傷害了彩民的積極性,28天兌獎期的規定使得彩票發行機構有僥幸沾彩民便宜之嫌,損害了國家機構的形象。”汪亮解的律師還認為,棄獎的獎金是屬於中獎彩民的,即使彩民不來兌獎,獎金也不當然的屬於被告所有,被告沒有所有權就沒有處置權,國家體彩中心不能將未兌獎的獎金納入調節基金。
關于棄獎收入,按照財政部的規定:“逾期未兌付的獎金視為自動棄獎,不再予以兌付”,“凡設置獎池的彩票棄獎收入納入調節基金繼續用于返獎。而汪亮解棄獎的收入已經按照規定自動納入調節基金,進入獎池用于返獎,體彩中心並未謀取任何利益。
庭審焦點 28天兌獎期限是否合理?
原告稱其加重彩民責任,屬無效條款;被告稱其符合國際慣例
昨日的庭審中,汪亮解的律師表示,西方一些國家國土面積小,資訊發達,但是彩票大獎的兌獎期限仍長達1年,而中國國土面積大,通訊條件也較差,北京發行的彩票在安徽很難得知兌獎信息。該律師還認為,彩票特等獎的概率極低,這個概率不能引起彩民的足夠重視是正常的,任何一個彩民都可以在28天之內沒能發現中大獎。
該律師還表示,28天兌獎期限屬於格式合同,而且該規定加重了彩民的責任,屬於無效條款。“彩民只要中了獎,就與彩票部門形成債權債務關係,500萬獎金是屬於汪亮解的。”
被告國家體彩中心表示,《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未經財政部同意,彩票機構不得擅自修改經財政部批准的彩票遊戲規則和發行銷售方式”。因此,體彩中心無權修改規則,只能按照規則宣布該彩票為棄獎。
體彩中心表示,其他省份的體育彩票規則都規定28天兌獎期內未兌獎作棄獎處理。體彩遊戲規則中的28天兌獎期限,已充分考慮了中獎者的兌獎時間,是中國體彩遊戲規則的慣例。而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彩票法規中,也規定在兌獎期內未兌獎的彩票視為棄獎,這一規定也符合國際慣例。
本版採寫/本報記者 王吉瑛 王殿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