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脫管犯持刀殺人被執行死刑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3日 20:27 貴州都市報
金黔在線訊 5月13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省高院委託,依法對去年發生在紅花崗區獅子橋的無期徒刑脫管犯持刀殺人一案(本報曾報導)進行宣判。宣判後,罪犯陳孝慶被執行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現年38歲的罪犯陳孝慶曾于1993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94年4月被暫予監外執行3個月,同年7月,監外執行期滿後未收監。
經最高法院複核確認,2007年2月10日20時許,陳孝慶與吳某某等人到遵義市紅花崗區獅子橋頭一歌廳喝酒、唱歌。其間,吳與被害人王某等人發生糾紛。當晚11時許,吳某某等人離開歌廳,在獅子橋人行道上與王某等人再次發生糾紛。陳孝慶見狀後衝上前用隨身攜帶的跳刀刺殺王數刀後逃離現場。王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最高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孝慶持刀殺死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陳孝慶曾因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刑罰尚未完畢又再次犯罪,應依法嚴懲。
宣判後,罪犯陳孝慶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