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嫖資糾紛刺死賣淫女子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3日 09:54 華龍網-重慶晨報
本報訊 (記者 肖玉 實習生 蔣贏)一名叫王景鋼的男子身上沒帶一分錢,竟在大酒樓點了2000多元的飯菜。酒足飯飽之後,他撥通了110說:“報告,我殺了人了,現在在……”110警車呼嘯而至將他帶走。
刀刺賣淫女逃跑
昨天上午,在市五中院,涉嫌故意殺人受審的王景鋼,又辯稱自己是自首,檢察官反駁說,他在酒樓報警是為了吃跑堂。因為,他被警察帶走後否認犯罪,被警方釋放,5天后才被捉獲。
王景鋼今年50歲,渝中區人,先後因為詐騙罪和盜竊罪被判刑,2001年3月才被釋放。2006年8月11日上午,王景鋼在渝中區解放東路某髮廊嫖妓後,因嫖資和小姐發生糾紛,王景鋼向被害者胸部、腹部猛刺數刀後逃離現場,被害人因失血過多死亡。
“我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可能因為有兩次犯罪受審的經歷,王景鋼在法庭上自我辯護稱:“我有悔罪表現,同時我也屬于自首,請法庭輕判我。”
檢方駁斥自首說
據王景鋼介紹,2007年10月31日,他在渝中區濱江路某高檔酒樓吃飽喝好後,打了110投案。“我一年之後才知道她死了,我就想著要自首,所以打了110。”
市檢察院五分院檢察官說,他雖然打了110,但不屬于自首。因為,打110時,他只說了殺人,沒有說具體情節。而他被110警察帶走後,否認了殺人。公安機關是根據其他証據,才將他捉獲。檢察官還拿出了王景鋼對警察的供述,“我打110是因為當時身上沒錢付賬,怕遭打。”
但法庭上,王景鋼堅稱自己是自首,當時否認殺人只屬于翻供,“不應該影響自首的成立。”最後陳述的時候,王景鋼對法官說,只要留他一命,他願意出來後掙錢賠償死者家人。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