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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簽字致孕婦死亡續:孕婦尸檢結果出爐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2日 12:42 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劉澤寧) 昨日,死亡孕婦李麗雲的父母將尸檢報告意見書送至法院,對該報告的結論表示認可。尸檢報告顯示,李麗雲妊娠晚期雙側彌漫性支氣管炎合併小葉性肺炎,繼發重度肺水腫、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最終出現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尸檢報告表明胎兒36周

  昨日中午11時,李麗雲父母及其代理律師王律師來到朝陽法院,將尸檢報告意見書呈送給法官。

  據李麗雲父親李旭光介紹,今年2月19日,他就李麗雲死亡一案向法庭提出尸檢申請,請求鑒定李麗雲死亡的真正原因。

  5月5日,李旭光夫婦到朝陽法院,領回由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李麗雲《法醫學鑒定意見書》即尸檢報告。這份尸檢報告的鑒定意見為:李麗雲妊娠晚期雙側彌漫性支氣管炎合併小葉性肺炎,繼發重度肺水腫、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最終出現呼吸循環衰竭死亡。法醫學推斷胎兒胎齡在36周左右。而尸檢報告檢案摘要中顯示:朝陽醫院京西院區對李麗雲的診斷為“孕足月,急性心衰,重症肺炎,呼衰。”

  原告遞交先于執行申請書

  李旭光夫婦的代理律師王律師認為,法醫鑒定的尸檢結果比較客觀,意見書中只是對尸檢的一些細節向法鑒中心做出詢問,而李麗雲死亡案件的開庭審理時間還未確定。

  由於李旭光夫婦目前生活處境困難,昨日,他們向朝陽法院遞交了一份先于執行申請書,請求法院同意醫院支付尸體保存以及生活費用一萬元。李旭光夫婦表示他們會在庭審中追加索賠金額,但還是本著協商的原則,希望與朝陽醫院京西院區協商解決此事。

  昨日,朝陽醫院京西院區未對此事表態。

  專題:男子拒簽字致產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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