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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傳龍:地鐵安檢旅客沒有義務自証清白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1日 17:30 中國江西網

  作者:葉傳龍

  當你持礦泉水乘坐地鐵,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要喝完或是嘗一口才能進站,將會是怎樣一種感覺?現在北京部分地鐵站台已將瓶裝水列入排查範圍,攜瓶進入地鐵站台,安檢設備如未能識別出瓶內液體成分,站台工作人員要求攜帶者開瓶試喝。(5月11日《京華時報》)

  安全大如天,而地鐵又是事故多發地帶,對地鐵加強安檢,意在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大眾利益,本身無可厚非,可是,讓旅客試喝瓶裝水以“自証清白”,又容易跑偏走調,使地鐵安檢陷入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困局。如果說因為奧運在即,有關部門對安全隱患高度戒備,心情可以理解的話,人們則應該思考在具體做法上能否更為人性些?

  讓旅客試喝自帶的瓶裝水,隱潛著已經將其設定為危險品。不是?請你自己先嘗一口。這充分說明有關部門沒有對公眾建立起起碼的信任和尊重,這種人性惡的先行推定,既不利于社會的誠信建設,也極大地傷害了公民自尊。在維護大眾利益的名義下,卻要影響“小眾”利益,損害組成大眾的個體尊嚴,無論如何都不是件高明的事。

  讓旅客試喝瓶裝水,還折射出管理者的懶政思維。把“自証清白”的責任轉嫁給了旅客,管理方當起“甩手掌櫃”,盡享悠閒,而出行民眾卻因此徒增了焦慮和恐懼情緒。須知,保障公民出行安全,也應當包括出行民眾心理上的安全,如果公民在出行中常要緊繃著神經,則會讓人感覺很累很無奈,況且,旅客也沒有任何義務來“自証清白”。

  更主要的是,通過讓旅客自喝瓶裝水來檢查危禁品有時並不可行。一是增加安檢時間,增添人為擁擠;二是如果有危險分子存心使壞,不惜“以身試毒”,企圖蒙混過關,危險同樣難以避免;三是新出現的液體炸彈,也有無毒的,喝了也無妨,又怎能起到安檢作用?另外,瓶裝水需要自喝,如果帶有多樣食品,每一樣都要試吃試喝,地鐵站豈不成了大排檔?

  如何既能防範安全隱患,又能解決安檢難題,筆者以為,工作人員首先要增強責任意識,做到守土有責,本著對國家利益和民眾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在實踐中增加“臨檢經驗”,煉就“火眼金睛”,高效辨識危險源;其次是健全安檢制度,強化安檢措施,添置分辨率高的安檢儀器。只有這樣,才能保証地鐵安檢快速、准確、不擾民、人性化,才能減少讓旅客試喝這類尷尬事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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