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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立寶被錯當殺人凶手付出巨大代價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1日 15:42 城市晚報

  全家陷入困境

  這些年來,被錯當殺人凶手的曲立寶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時間不僅僅讓曲立寶的黑發花白了,他的身心也承受著痛苦的煎熬。

  曲立寶說,“當年自己被抓,大家都說我是殺人犯,兒子原本有一個可心的工作,也不得不辭職,四處打工,兒子的對象也吹了。”說著,曲立寶哭了。幾年來 ,曲立寶的家因為他的被抓發生了很大的變故。當年,曲立寶和妻子還有兒子都上班,家裡有一套不錯的住房,靠每月的工資過著平靜而幸福的生活。

  2001年4月,曲立寶所在單位解除了與曲立寶的勞動合同,兒子也沒了工作,一家人的日子就靠曲立寶妻子的微薄工資度日,日子越發艱難。家人為了他的清白,賣掉了房子,四處奔走,很多開銷都花在了路費上。曲立寶的身體卻越來越不好,還不時聽到人們議論說,“他殺人了”。曲立寶一家人聽到這些都抬不起頭來。

  2003年,他和家人便為丟掉工作的事情奔走。2005年4月,曲立寶恢復工作。

  問題解決 兒才結婚

  曲立寶的兒子說,“我在打工期間認識了現在的對象,當時沒敢跟她說父親被抓的事。後來,她聽說了,她沒有離開我,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結婚。我是這樣想的,等我父親的事情辦完了再結婚,可我父母多次到公安局,溝通很多回也沒有解決,看來我的婚禮還要等下去。”

  提到兒子,曲立寶說,“兒子的信任給我很大鼓勵,在羈押期間,我想過死,但一想到兒子,我就放棄了這種想法。我要是死了,別人會說我畏罪自殺,那我兒子不是更抬不起頭來了嗎?”

  6萬元賠償難接受

  曲立寶說,“我5年的工資就有39萬多,這幾年,我就為要工資不停地找,我覺得損失是辦案機關造成的,我去找辦案機關,也沒有結果。”

  2006年10月30日,長春市綠園區檢察院作出曲立寶被限制人身權利羈押877天的刑事賠償決定書,賠償曲立寶64284.10元,並在曲立寶所在單位及住所範圍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對曲立寶提出的賠償5年工資和退休前88個月少收入的工資損失等,綠園區檢察院認為這些請求不屬於檢察機關賠償範圍,建議向公安機關提出。

  對此,曲立寶不服,他向長春市檢察院申請複議,長春市檢察院維持了綠園區檢察院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並認為曲立寶提出的工資損失等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賠償範圍。對於這樣的結果,曲立寶並不滿意,他現在還在為討要工資等損失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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