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截肢後被丈夫遺棄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0日 19:30 武漢晨報
晨報訊 (記者李冀)車禍後,妻子遭遇截肢,原本體貼的丈夫拂袖而去,妻子找到丈夫要求幫助,卻被拒絕。昨日,家住漢口的雷伊向律師常偉咨詢,“我有權利要求他的幫助嗎?”
雷伊回憶,2000年聖誕節,在朋友的聚會上,她認識了比自己大10歲的曾旬,雖說年齡有差異,但是兩人卻很投緣。半年後,兩人登記結婚,曾旬對雷伊這個小嬌妻,疼愛有加,不久兩人便有了孩子。
一場車禍改變了幸福的生活,2006年8月,雷伊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車禍,而後做了雙腿截肢手術,雖說醫療費用由對方支付,但殘疾卻將伴隨雷伊一生。
變故發生之初,曾旬就常給雷伊臉色看,但還算能盡到一個丈夫的責任。但當雷伊截肢回家休息時,曾旬就徹底對雷伊不理不睬了。
去年7月,曾旬索性用床單將雷伊包裹起來,強行送回了娘家,就再也不管了。3個月後,曾旬賣掉了他和雷伊共同購買並居住過的房產,並獨占了全部房款48萬元。
前不久,曾旬再次提出離婚。雷伊表示,她已不願再像以前那樣哀求,“我決定同意離婚,但我能要求他歸還24萬元房款並給付經濟幫助嗎?”(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律師觀點
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常偉認為,根據《民法通則》和《婚姻法》規定,本案中,雷伊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曾旬不但不履行丈夫對妻子的扶養義務,反而將生活已不能自理的妻子送回娘家,不再露面,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故雷伊和曾旬可以離婚。考慮到雷伊無經濟收入並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故在財產分割時應依法適當予以照顧。由於曾旬在妻子雷伊患病後遺棄家庭成員,故雷伊要求曾旬支付扶養費、損害賠償金,理由正當,應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