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郵寄碎尸案兩名被告分獲死緩及無期徒刑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9日 10:30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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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被告殺人之後碎尸,通過幾家物流公司將殘肢分別郵寄到北京、青島、江陰三地。(資料圖片)
時報訊 (記者 李朝濤 實習生 何振興) 殺人之後碎尸,通過物流公司將殘肢分別郵寄到北京、青島、江陰三地,署名為“送得遠”。昨日上午,曾轟動全國的廣州郵寄碎尸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譚志華和張勇分別因故意殺人罪,獲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的處罰,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後,女犯譚志華當庭表示想上訴,後來又表示再想想。張勇則猶豫地說回去想想後再決定。在宣判的同時,法院詳解了沒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緣由。
結新歡聯手殺情夫
2002年,河南省滎陽市人譚志華與丈夫胡某迫于生計,到廣州胡某妹妹上班的公司打工。將妻子安頓在上元崗車房大街某出租屋後,胡某便回到老家,很少來廣州。2006年初,譚志華認識了被害者湖南人尹某,50多歲的尹某身材瘦小,因多年經營建築生意出手大方,兩人很快就“好”上了。
同年3月底,譚志華在士多店結識在天河某物流公司的張勇。年輕高大的張勇得到譚志華更多好感,2006年底兩人確立同居關係,譚隨即與尹某疏遠,讓尹某非常嫉妒,揚言報復。
據張勇後來供述,2007年1月4日早上,譚志華在接到一電話後,說四川老鄉過來拿放在這里的東西,因害怕家人知道,讓其躲在衛生間。幾分鐘後,張勇聽到屋內有陌生男子大吼、摔東西的聲音,以及譚志華叫罵廝打聲。張勇衝出衛生間,發現譚把尹某某壓在木沙發上,摁住脖子,動彈不得。張勇衝上去,與譚合力將其扼死,搜走錢財和首飾,將尸體抬進放電視大箱,準備扔到附近深山。
菜刀分尸郵寄三城市
據張勇供稱,將尸體塞進紙箱後,兩人便下樓去吃飯。午飯時,譚一直低頭不語,沒吃東西,隨後譚對他說,她在這里待了有三四年,周圍鄰居很熟,抬著大箱出去容易被人看到,不如將尸體分成幾塊容易拿出去。隨即,兩人在出租屋附近超市買了三個箱子,幾條褐色編織袋,回到房中兩人又將尹某從箱子中抬出搬至廁所,共同使用菜刀將尸體分成7塊,用塑料袋和編織袋包裹裝進3個紙箱,為了不讓血流出,兩人往紙箱里塞了些衣服和報紙。
當天下午6時許,譚志華、張勇租乘一輛出租小汽車將上述3個裝有尸塊的紙箱運至廣州市白雲區沙太路容發貨運市場內,通過廣州市澤翰通達物流有限公司、廣州市恆通物流有限公司和廣州市容昌物流有限公司,將上述3個裝有尸塊的紙箱分別寄至江蘇省江陰市、山東省青島市、北京市。
案發後,公安機關分別在江蘇省張家港市、山東省青島市、北京市查獲上述3個裝有尸塊的紙箱。廣州警方在隨後不到一周的時間里迅速偵破此案,抓獲這一對男女凶手。2007年12月11日,譚志華和張勇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廣州中院開庭受審,兩人為推脫責任曾互稱對方是主使者。
為何沒判死刑立即執行?
法院稱死者本身有過錯,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
昨日上午,廣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譚志華、張勇無視國家法律,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結合本案的起因、兩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殺了人為何不償命?記者隨後從法院了解沒有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的詳細原因。
據悉,案發的過程先是尹某因吃醋後找譚志華索還花過的錢,兩人因此發生爭吵,繼而開始打斗。期間,譚志華想拿手機報警,尹某與她搶手機並將她左手拇指咬傷,疼痛之下,譚志華把被害人壓倒在沙發上,張勇聞打斗聲也從衛生間衝出來幫忙,兩人合力將被害人殺死。
法院認為從此過程中,可以看出兩罪犯先是所謂的“激情犯罪”,主觀惡性較之預謀殺人要低。尹某在感情受挫後採取的不當行為是本案的導火索,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均屬於一時激憤。此外,譚志華被抓獲後即坦白全部犯罪事實,其坦白的情況對偵破全案、抓獲同案犯有一定的作用,量刑時可酌情考慮。
綜合以上理由,結合本案的起因、兩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法院作出了上述的判決。
-事件回放
郵包驚現尸塊
署名“送得遠”
據了解,張勇郵寄的尸體首次在山東青島被發現,當時的郵包一角往外滲血水!經檢查,貨物是以“藥材”的名義托運的,按貨主要求屬於“自提”,發貨人和收貨人署名是“送得遠”。快遞公司迅速將可疑情況報警,當地警方拆箱檢查發現,里面放著具遭肢解後的男性人體軀幹。
2007年1月9日,北京警方在一家物流公司的報警發現同樣署名為“送得遠”的奇怪郵包,紙箱內是被砍下來的人體手臂。同日,江蘇江陰的另一家物流公司也發現紙箱里赫然放著一個帶血的頭顱和手臂,署名同樣是“送得遠”。三個“碎尸郵包”引起警方高層重視,四地警方聯手合作,終于在同月11日晚將女嫌疑犯譚志華抓獲,12日凌晨在天平架將自稱“送得遠”的男犯張勇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