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珠寶大王謝瑞麟因提供非法回扣等罪獲刑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9日 02:15 新華網
新華網香港5月9日電(記者陳思武)香港著名珠寶商謝瑞麟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一案9日在港宣判。香港區域法院裁定謝瑞麟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以及盜竊等罪名成立,判處其入獄3年3個月。
區域法院還判處同案的另外一名被告、謝瑞麟的兒子謝達峰有期徒刑5年;涉案的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其他3名人員則分別被判處3年9個月至4年3個月。
被告代表律師在法院裁決後表示,正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法院提供的案情透露,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前主席謝瑞麟、公司現任主席兼執行董事謝達峰、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前副主席兼行政總裁溫比得和前高檔陳列室推廣經理王庭芳等5名被告涉嫌連續10年向旅行社和導遊提供1.7億港元非法回扣,安排遊客光顧公司陳列室,並涉嫌盜取公司公款338萬港元及偽造賬目。
謝瑞麟涉嫌提供非法回扣一案在香港廣受關注,區域法院對5名被告的聆訊超過了100天。區域法院不久前裁定5名被告罪名成立。
現年72歲的謝瑞麟曾被人稱為“珠寶大王”。童年時跟隨父親收購廢品,之後自立門戶。1971年創立自己的品牌“謝瑞麟珠寶”,公司于1987年以“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之名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