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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母親掐死親生女兒獲刑8年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8日 19:54 今日早報

  □本報駐台州記者 吳中平 文/攝

  早報訊 這個小生命誕生才36天,她甚至還沒有完全習慣這個世界的光亮,就被奪去了生命,而下手的竟然是她的親生媽媽。昨天,這個媽媽被三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三門人楊某小學畢業,今年36歲。前年,她和鄰村的任某結了婚,但婚後關係一直不是很好。

  楊某說起婆家頗有怨言:“結婚才3天,就叫我出去打工;去年12月22日,我生了女兒,他們還是對我不好,月子里就要我出去打工,他(任某)為此還打我。”

  楊某的心裡一直憋著氣。今年1月26日清晨,她被女兒的哭聲吵醒,就喂女兒喝了奶。女兒吃飽後甜甜地睡著了,可楊某卻無法安靜下來,她想到婆家對她的種種不好,越想越氣憤。之後,她用右手掐著女兒的脖子,掐了近3分鐘。接著她又變得迷糊起來,繼續睡了。

  早上9時多,任某上樓想給女兒換尿布。楊某沒起身,說了一句:“女兒沒了,悶死了。”

  任某趕緊去看,發現女兒沒了呼吸,用手按她的胸部,鼻孔里又流出泡沫。

  任某趕緊送女兒去醫院。醫生發現女嬰呼吸與脈搏均已停止。後經鑒定是掐頸致機械性窒息而死。

  楊某父親介紹,楊平時與外界接觸少,性格內向,曾多次發高燒,神志不清,其舅舅和表妹都有精神異常史。後經醫學鑒定,楊某作案時正處于產後抑鬱狀態,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昨天庭審時,楊某的母親、丈夫等親人都來旁聽。丈夫任某表示,夫妻關係是不算好,但都是小矛盾。

  法庭上,楊某一度翻供,稱女兒不是她殺的,但在鐵証面前,她不得不承認犯罪事實。

  法庭認為,楊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其作案時為產後抑鬱狀態,給予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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