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首頁全球新聞中國新聞財經娛樂奧運移民雜志書籍圖片論壇

男子河葬妻子骨灰被岳母告上法庭(圖)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7日 19:40 東北新聞網-遼沈晚報



昨日上午11時許,面對原告方的指控,吳玉俊按頭不語。首席記者楊寶頂 攝

  雖然法庭為患病的吳玉俊準備了一杯水,但坐在被告席上的他仍不時皺眉。

  這名53歲的撫順男子遵從妻子的“遺願”,把妻子的骨灰撒入河中“河葬”,卻被岳母和親屬狀告侵權。撫順市順城區人民法院昨日上午11時30分許為雙方庭上調解。吳玉俊賠償4000元精神損失費的方案,被原告接納。“雖然上了法庭,但我對她(妻子)有感情,對她的家人也有感情。將來等我有那麼一天,我的骨灰也會撒入河中,和她團聚。”

  “河葬”妻骨灰成被告

  1993年8月,吳玉俊與女子張某在同事的見証下舉行婚禮,兩人均系再婚。婚禮上沒有女方家屬在場,兩人也沒領結婚証書。此後,吳玉俊以女婿的身份出現在岳母家,張某的妹妹也叫他“姐夫”。

  2005年5月,張某去世。因為妻子生前曾袒露過“河葬骨灰,與同樣河葬骨灰的弟弟團聚”的念頭,2007年11月11日,吳玉俊將妻子的骨灰從寄存處取出,一些簡單儀式過後,骨灰被撒入河中。

  吳玉俊的做法,張某的母親吳維蘭和其他親屬並不知曉。“他把我女兒的骨灰就那麼扔河里了,我們以後還能去哪悼念她啊?”老人一氣之下,將吳玉俊告上法庭,索要精神損失費。

  吳玉俊稱,自己只是遵從了妻子的願望,對“河葬”骨灰並不後悔。

  法官:不該獨自處置骨灰

  庭審兩個多小時內,穿西服出庭的吳玉俊剛開始端坐著,後來幹脆歪在椅子上,不時低頭揉著太陽穴。

  主審此案的第一民事審判庭庭長韓廷仁說,這是全國首例因骨灰處置問題引發的民事侵權索賠案件。“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被告和死者的事實婚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原被告雙方也有一定親情,法庭在判案上盡量避免了雙方矛盾激化,促成和解。”韓廷仁說。

  法庭上原告方先後5次對吳玉俊進行辱罵,但均被法官制止。韓廷仁說,原告方的情緒可以理解。因為從法理上講,吳玉俊的做法的確對死者健在的家屬是一種侵害。“張某辭世,但她的人格尊嚴權仍受法律保護。由於近親屬與死者的特殊關係,死者的人格尊嚴權是生者精神利益的重要內容。吳玉俊的做法,傷害了家屬們的精神利益。”

  雖然吳玉俊對骨灰的處置過程並無主觀惡意,也沒有牟利目的,但法庭認為,他不該在沒有女方親屬在場的情況下,獨自處置骨灰。

  自己死後也會“河葬”

  休庭後,準備走出法院大門的吳玉俊再次遭到眾親屬的謾罵。“我姐沒和我們說過‘河葬’的事兒,他憑什麼自己做主把骨灰就‘扔’河里了?”死者的妹妹張兆英說。

  吳玉俊說,他不會責怪岳母和親屬們,要讓妻子安息。為了給妻子治病,吳玉俊賣了房子。現在承受病痛折磨的他靠低保金生活。“她(妻子)生病住院的時候,我天天寫日記。”掏出一個破舊的筆記本,吳玉俊說。

  “等明年的清明節,我會放飛氣球祭奠她,我要把我想說的話記在卡片上,讓氣球帶著飛上天。”吳玉俊還說,自己已經決定,等自己終老之日,他的骨灰也會被撒入同一條河中,伴妻而去。 特派撫順首席記者 楊寶頂

去論壇發表評論】【轉寄】【打印】【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