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全力肅貪否認將大赦陳水扁夫婦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7日 23:51 青年參考
本報特約主筆 王扉
近日,台灣當選“總統”馬英九收到了來自台灣“最高法院”的“最佳禮物”──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三審定讞,宣布無罪。不過,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會如何發展,卻流言不斷。有綠營媒體就稱,馬英九可能會“大赦”陳水扁夫婦。
馬將全力肅貪
此前,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就維持一審無罪的判決。4月24日的這次三審宣判,只不過是再一次確認了馬的完全清白。此前有人擔心三審會讓馬英九無法走“馬”上任。其實,按照台灣地區的相關規定,“最高法院”的宣判結果不外乎是“發回重審”或“上訴駁回”(無罪定讞),無論是哪一項結果,對於馬英九接任“總統”,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因為,即使“最高法院”決定“發回更審”,但由於馬英九就職後,即享有“刑事豁免權”,該案也必須停止審理。
正如一位島內人士所言,如果說馬英九貪污,90%的台灣人不會相信;如果說陳水扁、謝長廷很清廉,同樣也有90%的台灣人不會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當然,這個審判結果也有其實質意義。那就是經“司法”檢驗為清廉的馬英九,在島內可以更大刀闊斧地全力肅貪。
“特赦”一說被否認
4月25日,民進黨“四大天王”中的前黨主席游錫□、“副總統”呂秀蓮的特別費案再度開庭。對於外傳馬英九可能會“大赦”所有陷入特別費官司的“官員”,當日出現在法庭的游錫□表示,他不便評論。而當日未出庭的呂秀蓮則向媒體痛批檢方選擇性辦案,認為包括“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案,都應比照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
4月25日,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向外界否認了馬將“大赦”。他指出,馬英九在選前就數度表示,“赦免權”雖然是“總統”職權,但它的行使必然會侵犯“司法權”,這在過去沒有前例,必須非常謹慎,馬英九這個態度沒有改變。
馬英九的辯護律師宋耀明4月25日也鄭重澄清,他從未說過“馬擬大赦特別費”等內容。他說,他曾提醒馬英九,對於特別費的處理已出現“大赦”或“修法”的聲音,但“大赦”或“修法”牽涉到的問題很多很複雜。馬英九因此要他先去研究利弊得失,並沒有說要“大赦”。
讓扁坐牢來救黨
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態度十分強硬:“如果給陳水扁特赦,我會翻臉。”他說,“以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標準來看,陳水扁和謝長廷都不能脫身,特赦太矯情,何況陳水扁與吳淑珍的國務機要費根本不是特別費,謝長廷的案子的結果一定是被起訴和判刑!”
他還對媒體表示,陳水扁“卸任”後,將從玉山“官邸”搬出。其最佳住處,就是直接進監獄。
對於“大赦”傳聞,綠營的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則表示,陳水扁即使因“國務機要費案”被判有罪,也絕不能接受馬英九的“施舍”,因為這有明顯的“政治動機”,將讓陳水扁陷入兩難境地,對陳水扁自己、對民進黨都是傷害。筆者認為,陳師孟的說法代表了綠營部分要角的看法。即不惜犧牲陳水扁,讓他去坐牢來拯救民進黨。
多數民眾不贊成
據台灣媒體報導,陳水扁在5月20日一“卸任”,馬上就得面對“國務機要費案”的傳喚和調查。另外,謝長廷的案件也不少,特偵組正在調查當中,謝長廷想要全身而退,恐怕不容易。
此外,最高法院4月24日的判決指出,“特別費不是首長的實質補貼,也不是首長薪資外的酬庸,特別費應因公支出,需用于首長的因公招待、饋贈,並強調不可私用。”若“檢方”採納“最高法院”這一法律見解,對呂秀蓮、游錫□的特別費案似乎非常不利。因為呂、游被控以他人發票報銷特別費,如今他們必須証明所支領的特別費全都是“因公支出”,否則難逃法律的懲罰。
台灣4月26日公布的一項最新民調顯示,48%的民眾不贊成“大赦特別費案”。不贊成“大赦”陳水扁夫婦涉入的“國務機要費案”的,更是高達57%。
據島內媒體報導,5月20日當天,陳水扁確定只會出席于“總統府”內進行的交接儀式,隨後將到民間單位做一日志願工作,不會參加馬英九的“就職典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