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給問題高中生拍照建檔引爭議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6日 18:36 三秦都市報
本報商洛訊(記者冀暉)昨日,記者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帖子“陝西商南派出所為高三學生‘建罪犯檔’所長稱可以銷毀!”,這個帖子是一網名叫“馬義”的網民所發。其原帖內容為,“馬義”是陝西省商南縣城關鎮人,是一個卑微到像螞蟻一樣渺小的人。
2008年4月21日晚上,上高三的兒子從學校回家後,痛哭流涕,不吃飯、不說話,幾經勸慰、追問,兒子才吼出一句:“受到這樣的侮辱,我不如死了算啦!”最後,簡述了他受辱的經過。
“馬義”說,次日早6時,我們去學校,先後找了孩子的班主任和學校主管保衛的副校長。我們首先想知道的是派出所傳孩子取得指紋,是不是孩子真的從事或參加了什麼違法案件;然後才想了解事情的經過到底是怎樣的。班主任的回答很明確,孩子表現正常,沒有什麼違法的事情。校長起初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打電話叫來保衛幹部,叫來派出所的相關人員,了解到大致情況是:前一天下午3時左右,城關鎮派出所副所長陳金龍一行人到學校警務室,要求學校提供有不良表現的學生名單,說要建立治安檔案,配合學校搞好高考前的治安工作。並說現在國外,孩子一出生就要取指紋、手紋是建立這樣的檔案。校保衛幹部楊某詢問要什麼樣類型的,陳所長說抽煙、曠課的都行。楊從電腦中調出平常輸入的,保衛人員認為有違紀表現學生的名單,念了有10幾人,陳說夠了,便打電話找這些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讓學生到警務室。隨後,陳副所長圈定了4名學生,並用正規的方法取了這些學生的指紋、掌紋;在長約二尺,寬約六寸的紙上寫上這些學生的名字,由學生舉起,用數碼相機拍了照。
陳副所長向我表示,之所以讓孩子舉著寫有名字的紙板照相,是因為怕輸入電腦時(派出所的電腦)不知道誰是誰。事後可以讓我去派出所當面消毀所取指紋、手紋,刪除相機中所存照片。
副校長了解了情況後表示:這種建檔方式不妥,以後不允許再這樣做。並代表學校,當場向家長道歉。
我不知道怎樣平息內心的憤慨。想問問周圍熟悉的律師可否為我喊一嗓子,但我沒有張口。無奈之時,是上初中的侄兒告訴我:你真笨!到網上去找有良知的人,請他們為你講述世事的精彩與深奧。
這位網民的原帖長達1700多字,從這個帖子上可以看出,這是出自商南縣高級中學(當地人稱之為商南一中)4名“拍照建檔”學生中的一位家長之手,這位家長坦然地說出了自家的心聲和不平,為孩子叫屈維權。
此帖于4月24日在某網站發表,很快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百余網民跟帖發表了評論和看法。
昨日,記者趕到商南縣高級中學,主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劉副校長,承認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陳金龍帶民警給4名高三學生拍照、提取指紋一事。劉副校長對記者講,事發4月21日,當時他本人不在學校,當時也沒有人向他匯報,只是事發後一位家長找到他本人,將情況向他反映後他才知道派出所曾在學校搞過這樣“荒唐”的事。聽了家長的反映,他認為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遂召集保衛處負責人與家長座談磋商,最終取得了這位家長的諒解,他本人代表學校向學生家長道歉。
為了證實學生家長的說法,記者來到商南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當事副所長陳金龍向記者解釋說,最近一段時間,商南一中周圍多次發生學生被搶劫、敲詐事件,懷疑是學校一些壞學生所為,就在學校警務室讓保衛處提供一些學生違紀記錄名單,保衛處就提供了10多名學生的名單,通過與學生班主任聯繫,最後確定給4名學生建立“檔案”,這樣做是根據公安機關“關于指紋信息搜集規定”做的,當時沒有考慮那麼多,事後覺得做法有些不妥。
23日,派出所負責人帶領副所長陳金龍以及當事民警分別找到4名學生家裡,與學生家長做了溝通,並給學生們作了解釋工作,當面向他們誠心道歉,爭取得到諒解,其中3名學生及家長表示諒解,一名家長對派出所的做法勉強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