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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患狂犬病哀求兩弟弟幫他上吊自殺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4日 12:42 現代快報

  ■爭議

  據現行刑法解釋,安樂死屬故意殺人罪。對於其法律後果,一直有兩種爭論。一方認為,安樂死不能阻止行為的違法性,仍構成刑法上的殺人罪,但處罰可以從輕。另一方認為,安樂死雖然在形式上具備故意殺人罪的要件,但安樂死是在病人極度痛苦、不堪忍受的情況下提前結束其生命的醫療行為,而醫療行為是正常行為,因而可以阻卻其違法性,不構成殺人罪。

  “就算我求你了,你幫幫我,我們來世再做兄弟。你幫我把繩子挂到梁上打個扣子就行了,萬一我像瘋狗一樣咬了人,怎麼對得起別人。”患狂犬病的曹明楊靠在牆壁上,身體不停地抽搐著。

  看著痛不欲生的哥哥,弟弟曹明海和曹明來忍淚在房梁上系了根長繩,關上門守在了門外。15分鐘過後,當他們再次進屋的時候,哥哥已經懸在了繩子上,沒有了呼吸。

  近日,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曹明海、曹明來兄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通訊員 李健 東檢辦 快報記者 李夢雅 朱俊駿

  一次被狗咬 一次被狗抓

  曹明楊在原本享清福的年紀,選擇了去蘇州打工,結果遭遇了不幸。曹明楊是在患上了狂犬病之後選擇了自殺,但是,到底是哪一條狗要了他的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52歲的曹明楊是江蘇省東海縣一個勤勞樸實的農民。2003年的春天,他在老鄉的引見下,來到蘇州某紗廠謀了個門衛的差事。每月千把元的收入讓他很是滿足。時間就這樣到了2005年的秋天。

  那個秋天的一天,曹明楊去菜市場買菜,突然看見一條長得像狐狸一樣的小流浪狗,正在垃圾堆里拱著找吃的,原本雪白的毛已經髒兮兮。曹明楊頓起憐憫之心,他小心地走近流浪狗,用骨頭引誘它。小狗含起骨頭就想跑,曹明楊情急之下用雙手捕捉小狗,小狗掙扎幾下未能逃脫,被曹明楊牢牢地抱在懷里,曹明楊得意地說:“小狗你就跟我搭伴吧,省得你到處流浪,弄不好給人殺掉吃了。”

  但小狗顯然沒有體會到他的好心,突然丟下骨頭,狠狠地咬了曹明楊一口,曹明楊只得把小狗放了。

  回到紗廠,曹明楊沒把傷口當回事,只是用水簡單清洗了一下。

  2007年8月份的一天,老板家的狼狗因為咬傷人,老板想把它弄死,就對曹明楊說:“這狗咬人,你就把它殺了吧。”狼狗被關在一間廚房里,曹明楊拿來繩子和扁擔,學著殺狗人的動作,試圖把狼狗的脖子套進打好的繩套。

  當繩套快放到狗的脖子上時,繩套卻被狡猾的狼狗死死咬在了嘴里,曹明楊拼命地往後拉繩套,狼狗也使勁朝後退,當曹明楊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把狼狗拖到門跟前時,繩子突然斷了,狼狗躥上躥下用爪子抓門,還把曹明楊的手背抓破,嚇得曹明楊趕緊把門關死。

  曹明楊把門鎖上後,驚魂未定地倚在門旁大喘粗氣。他抽了兩支煙,又喝了二兩酒,找來一根比較結實的繩子打成活扣,憑著酒勁,再一次小心翼翼地從門縫里朝狼狗的脖子上套去。這一次,狼狗的脖子被套個正著,他用扁擔不斷地絞緊繩扣,不一會兒狼狗就斷了氣。

  隨後,曹明楊對狼狗開膛破肚,打算晚上飽餐一頓。但是,在殺狗的過程中,曹明楊不小心被狗血噴濺到了手背的傷口處。曹明楊也沒有當回事,他用清水衝洗完傷口,然後烹煮狗肉。

  就在這天夜里,曹明楊感覺白天被狗抓傷的地方隱隱作痛。第二天,他感到自己的肩膀也疼了起來,漸漸地他感到手背有點不聽使喚,他以為是肩周炎發作,於是,找來風濕解痛膏貼在肩膀上。

  然而,事與願違,他的病情非但沒有好轉,反而一天天加重起來。為了節省醫療開支,曹明楊決定離開蘇州,返回東海老家治病。

  2007年8月17日,曹明楊向老板說明情況,要求請假回老家看病,老板給了他3000多元錢,又囑咐他:“在家安心治病,治好病趕緊回來。”不料,這竟成了他與老板的最後訣別。

  死亡率100%,他放棄了治療

  當天下午4點多鐘,曹明楊經過8個多小時的長途顛簸,終于到達東海縣崗埠農場楊莊渡口。他打電話給他的二弟曹明來,讓曹明來騎車把他接回家。

  曹明來用自行車把他接到家裡,七十多歲的老母親看到多日未見的兒子十分高興,老人家拿來梨子讓兒子解渴,曹明楊很艱難地吃了半天才把一個梨咽下去,母親問他哪裡不舒服,曹明楊說,左邊身體不舒服。老母親於是催著他去醫院看看。

  曹明楊也感覺到這次病痛有點挺不過去,便讓兒子曹偉陪他去醫院看病。曹偉陪著父親來到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讓醫生開點治療肩周炎的藥就回家去了。

  當晚,曹明楊病情越發加重,還出現抽風症狀。曹明楊再次被送到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檢查發現其病情很像狂犬病發作症狀,醫生問他以前是否被狗咬傷過,曹明楊說2005年秋被一條流浪狗咬傷過,醫生問他打沒打狂犬疫苗,他說當時沒當回事就沒打疫苗。

  醫生告訴他,“你現在的症狀就是狂犬病發作症狀,你到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確診一下吧。”

  曹明楊在第四人民醫院很快被醫生確診為狂犬病發作。醫生告訴病人家屬,這種病一旦發作,死亡率將達到百分之百,多則四五天,短則一兩天病人就死亡,讓病人家屬準備後事。

  曹明楊聽到醫生的診斷後,就不打算再治療了,他拔掉身上的吊針,起身要走。 曹明海一再勸說大哥曹明楊能留在醫院治療,曹明楊說,治療也是白花錢。 曹明海只好打電話給三個姐姐,告訴她們說:大哥身患狂犬病在市第四人民醫院快不行了,讓她們到醫院來看看大哥。

  見親戚陸續趕到了醫院,曹明楊說:“你們不要瞎花錢了,省點錢留著幫我辦後事吧!”過了一會,曹明楊又說:“死也死在家裡,不死在外邊,不做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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