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挾上百張艷照敲詐舊情人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4月07日 20:42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上海四月八日電 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日審結一起以“艷照”敲詐勒索案,敲詐者陳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二○○四年,陳某陪同兒子一起赴國外留學,不料生活和工作均不如意,兒子高昂的學費也使他的經濟越來越拮據。在人生的低谷時,他想到了用“艷照”敲詐曾經的情人。
現年四十三歲的陳某是某電視台的資深員工。多年前,他與台里的新員工王某發生婚外戀,並將其安排到上海工作。
二○○五年八月,陳某在網上遇到了王某,遂提出有當初兩人發生性關係時拍的照片,並稱還有一百張這樣的照片,要求王某支付一百萬元人民幣到指定賬戶,否則就把照片貼到互聯網上。
在好友鼓勵下,王某選擇了報警。為避免意外,她通過互聯網和手機一直和陳保持聯繫,陳某最終同意贖金降為五十萬元。
去年七月,陳某回國時,被邊防警察抓獲。法庭上,陳某辯稱並沒有敲詐故意,並且早放棄了五十萬元的要求。檢察機關指出,從互聯網和手機所留下的資料來看,陳某敲詐的證據確鑿,後因被害人未照辦和及時報案,才使其敲詐目的未能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