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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強奸幼女並刺傷其雙眼被槍決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25日 18:30 新京報

  據新華社電 在吉林省轟動一時的徐歧彪傷害、強奸幼女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徐歧彪死刑。徐歧彪3月25日上午被執行槍決。

  徐歧彪1967年11月生于吉林省九台市沐石河鎮于家村,曾犯故意傷害罪于1992年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2004年3月經減刑後釋放。2007年5月10日11時許,徐歧彪騎著摩托車、戴著墨鏡,將放學回家的沐石河鎮椴樹村小學9歲的女學生馮某拐走,載著她來到20多公里外的山區,用塑料袋擰成的繩子將小女孩捆綁後,將手套塞進孩子嘴里,殘忍地將她強奸。怕事後被女孩認出,徐歧彪用卡簧刀戳傷了孩子的雙眼。案發後,九台市和長春市公安局600余名民警先後投入偵破工作,經過100多個小時的晝夜奮戰,徐歧彪落入法網。

  後來,馮某被送到北京治療,經全力救治左眼視力僅恢復到有光感的程度,視力僅為0.12,不能矯正,右眼失明。經法醫鑒定,構成重傷,四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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