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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飛:選舉權城鄉同比是縮減代表規模契機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08日 15:15 新京報

  作者:蔡永飛

  據報導,選舉法的修改將列入2008年立法計劃,十七大報告提出的“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有望成為現實。

  但是,“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將是哪一個比例呢,是把農村的比例變成城市的比例,還是把城市的比例變成農村的比例?這是十分重要的問題。筆者主張,統一比例宜以“以城就鄉”。

  1953年,我國第一部選舉法將全國人大代表中農村與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比例定為八比一;1995年修改選舉法時,將這一比例調整為四比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分配就是城鄉一比四,城市按人口每24萬人選代表1人,農村則按人口每96萬人選代表1人。十一屆人大代表的選舉不管是多少人口選一個代表,城鄉比例應還是一比四。

  所謂“以城就鄉”的意思是,如果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不應當是把農村人大代表的選舉也從每96萬人選一個代表改變為每24萬人選一個人大代表,而應當是讓城市也按照每96萬人口選舉一個人大代表。也就是說,在修改選舉法以實行城鄉按相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的時候,不是要擴大全國人大的規模,而是要減少人大代表的人數。比如說,按照每96萬人口選舉一名人大代表,13億人口應選出1560多名人大代表。

  也就是說,此次修改選舉法,應當是一個縮小全國人大規模的一個機會;而縮小規模,就是提升人大議事效率以及推動人大代表專職化的一個機會。筆者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歷史性機遇,立法機關不應當放過,所有關心我國人大制度改革完善的人們也都應該珍視這一機會,努力抓住並且充分利用這次修改選舉法的機遇。

  可以說筆者的主張是不需要論証的。既然過去一個人大代表能夠代表96萬人,那麼當前和以後也是可以代表的。人大代表的思想水平、文化素質在不斷提高,我們沒有理由懷疑他們的能力和水平。非常重要的是,專職化是人大代表“稱職”的必然要求,而要實行人大代表專職化,減少人大代表的人數是必然的前提。

  □蔡永飛(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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