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首頁全球新聞中國新聞財經娛樂奧運移民雜志書籍圖片論壇

委員代表建議對規範小用工主體給予補貼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04日 09:48 信息時報

  □專題統籌 王麗鳳 本版撰文 王道斌 朱小勇 吳瑕 祝勇

  城市中的個體戶、中小企業對“消化”城市勞動力方面有很大作用,但如果嚴格地按照新《勞動合同法》行事,就必須購買社保五大保險後才能夠用工。但隨之而來的巨大負擔可能會導致這類城市中必不可少的服務性行業走向消亡。“國家、地方應通過稅收、工商登記費用減免、社保費用減免等適當的方式,給予在解決城市就業問題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的小用工主體一定的補貼”,“小服務業情況特殊應區別對待”,昨日,參加全國兩會的政協委員及人大代表都就此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九項”

  ──《勞動合同法》

  無論是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本報進行的調查,還是實施兩個多月後廣州地區的現實情況,都體現了這樣的事實:一些與市民生活緊密聯繫的小型零售、餐飲、服務業用工主體,都對《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規定十分無知,態度淡漠。記者通過走訪發現,與勞動密集型企業主要擔憂無固定期限合同條款不同,這些小型用工主體更為擔憂的是簽定合同後的員工社保支出問題。

  現狀調查:

  小企業簽規範合同者極少

  記者日前曾專門就小商店、小型連鎖服務業、小餐飲服務業對新《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過摸底調查,結果不容樂觀。在受調查的數十家小用工主體中,除了一些覆蓋面廣的連鎖商店、幹洗店外,大多依然沒有與員工簽定規範的勞動合同。雇主們要麼選擇簡單地與勞動者簽定一張極不規範,僅約定服務期限的內部合同,要麼就幹脆用雙方口頭上的協議頂數。

  在越秀區廣東工業大學附近一家複印檔口的李老板,手下有5名伙計。對於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的設置,他一直都在關注。“應該說,對於應該遵守的勞動法規,我是會盡力去遵守的,比如最低工資標準問題,現在廣州要提到860元/月了吧,我已經為我的工人們開到1300元左右,而且保証按時發放。但你要我這樣的小單位去規範地簽定勞動合同,那多少有點脫離實際了,且不說加班費的倍率計算問題,也不提一定要給員工放帶薪年休假的問題,單單一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就足以讓我這樣的小店關門”,李先生在論及這些時,多少有點無奈。

  依法參保令小雇主望而卻步

  記者通過調查走訪發現,和李先生一樣僅僅是因為擔憂參保問題而對簽定勞動合同望而卻步的小雇主們並不在少數。在海珠區經營著兩家罐裝氣配送店的葉老板手下有員工12人。曾經希望通過正常手段為員工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他,在核算了相關的參保費用後立即打消了這個念頭。

  “如果為12名員工都同時保五險,那就要7萬多塊錢啊。說句實話,我一年的純利潤差不多也就這麼個數而已,全為員工交了社保了,我吃什麼啊?”。

  專家:

  可參考社區就業

  財政補貼參保模式

  《勞動合同法》明確將小型用工主體涵蓋在應當遵照執行的企業當中。可究竟該怎樣既保障這些小用工“單位”能夠得以生存,又能保証法律的權威性呢?記者就此採訪了多位勞動保障專家。

  “應該說,目前廣州市推行的鼓勵‘4050’人員就業的社區就業財政給予其個人參保補貼以及崗位補貼的方式,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種途徑。畢竟,這些提供就業崗位的小‘單位’大多都是服務市民、服務社區的社區服務性工作。而通過政府給予其員工參保的費用補貼後,既免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也徹底解決了這類企業因懼怕參保而拒不執行《勞動合同法》的問題”。相關專家表示,“除此之外,與小型用工‘單位’存在直接利益聯繫的稅務、工商等行政部門也可適當給予稅費減免、工商登記費用減免等途徑給予那些規範性的小型用人單位以補貼,緩解他們的生存危機”。

   

去論壇發表評論】【轉寄】【打印】【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