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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遲志強因流氓罪被判刑始末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2月28日 03:03 周末

  1983,遲志強“艷舞門”始末

  -本報記者 孫 磊

  “遲志強?三個字怎麼寫?”提問題的是南京市檔案館一位年輕的女孩。

  她甚至沒聽說過遲志強的名字,她不知道這個帥氣的影視小生在上世紀80年代的走紅程度,絕不亞于如今人盡皆知“艷照門”主角陳冠希。

  從演藝軌跡來看,遲志強和比他小二十多歲的陳冠希有著驚人的相似:年少成名,大紅大紫,卻在事業的高峰因個人的生活問題迅速墜落。

  陳冠希因“艷照門”成千夫指尚可全身而退,而二十多年前的遲志強則為自己的年少輕狂付了兩年半的牢獄光陰。

  2008年2月26日,記者來到南京市檔案館,查閱了這份塵封已久的刑事檔案。

  當這份名為“84刑一字8182號檔案”出現在記者面前時,牛皮紙外殼上“案由”一欄里的“流氓”二字顯得格外醒目,時間一下子被定格在了上世紀80年代。

  當紅影視小生被“嚴打”

  1983年9月,正值全國“嚴打”之際。

  24歲的長春電影製片廠演員遲志強正在河北完縣拍攝電影,這時的他還沒有意識到席捲全國的“嚴打”風暴會和他有什麼關係。

  那個時候的遲志強是中國最紅的男演員之一,“電影院每個月都有我的戲,《大眾電影》上月月有我。”遲志強這樣形容自己當時的走紅程度。

  人生之路卻意外地拐彎了。

  這一天,拍戲之余,遲志強正和同事在賓館房間打牌,完縣當地曾協助他們拍戲的派出所幹警來敲門,平時和藹客氣的幹警,此時完全換了一種態度。

  “因為跟這個警察平時很熟悉的,我還開玩笑,咋了?誰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說,你出來一趟。我還沒出門,就這麼一探頭: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齊刷刷的藍制服紅領章一大排!這是幹什麼?我腦子一下子閃現到南京。果然,幹警告訴我,他們接到南京方面的電話:拘捕遲志強。”

  “當天就把我投到完縣看守所:一個小土房子,里面已經關了兩個人,地上都是草,一個戴著手銬,另一個在地下坐著,到處都是臭烘烘的。我從那麼高檔的賓館,一下子就被投到這里。他們倆一看見我很興奮:遲志強!你不是遲志強嗎?你怎麼進來啦?!你都可以想到我當時多丟人。我再一問,這兩個人:一個偷看女廁所,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個,強行摟抱了一個女青年,叫猥褻,判了4年。”

  和這樣的人關在一起,遲志強有點窩心,但也有點恐慌。“他們還沒跟女的發生實質性的關係呢就這樣了,那我還不得死罪槍斃啊?”

  幾天後,南京來人了,幾個持槍武警將遲志強押回了南京。

  遲志強對南京並不陌生,幾個月前,他剛剛在這里拍完電影《月到中秋》。

  但在拍電影之余,他還做了一些事情,一些讓他悔恨終身的事情。

  他誤入歧途

  我們從發黃的檔案卷宗中去尋找遲志強當年在南京的行蹤。

  當記者打開檔案卷宗,赫然看到的就是一張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一共有8名被告人(女性被告一名),年齡在22歲至29歲之間,遲志強位列第三,除他以外,其他7人均居住在南京。

  判決書中指出:“上述被告人因流氓一案,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不公開審理。”

  被告人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某,27歲,捕前系江蘇省級機關某車隊駕駛員,他是這起流氓團伙案的主犯,也是遲志強最終身陷囹圄的關鍵人物。

  在判決書的文字表述中,遲志強的犯罪行為都是和王某聯繫在一起的。

  “1983年4月某日晚,王某伙同被告人遲志強及曹某(已判刑)在雙門樓賓館分別與女流氓劉某(另案處理)進行流氓淫亂活動;同年3月某日晚,王某駕駛小轎車伙同遲志強邀女青年陶某乘車兜風,兩被告在車內分別與陶某進行流氓淫亂活動。”

  “被告人遲志強還在1983年元月至1983年5月間,先後與女流氓陳某、徐某(均另案處理)、劉某以及女青年曹某,進行流氓淫亂活動。在此期間,通過王某認識並猥褻了女青年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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