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虎照二次鑒定遲遲未開始引爭議 中國官方解釋原因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2月21日 14:33 南方都市報
本報訊 (實習生 江旋 記者 韓福東)昨日,本報報導了國家林業局官員透露因權威鑒定機構拒絕接受陝西省林業廳委託,二次鑒定仍未開始的消息。那麼,這些機構為什麼不肯接受鑒定虎照的委託呢?公安部物証鑒定中心和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分別給出了解釋,而曾參加某網組織的一次鑒定並給出“周老虎”與“年畫虎”相同的結論的華夏物証鑒定中心則表示沒有接到正式的委託,陝西省林業廳曾和該中心溝通過,但不知何故,最終又放棄找他們來鑒定的想法。
“不想浪費納稅人的錢”
據國家林業局相關官員介紹,陝西省林業廳此前曾嘗試委託公安部物証鑒定中心,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和華夏物証鑒定中心等機構為虎照做鑒定,均被拒絕。公安部物証鑒定中心和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向本報証實了這一消息。前者給出的理由是:只接受公、檢、法的委託,鑒定刑事案子,“不想浪費納稅人的錢”。後者的理由是:只鑒定人,不鑒定動物。
華夏物証鑒定中心表示並未拒絕陝西省林業廳的委託。該鑒定中心的楊主任稱,陝西省林業廳曾在今年元旦前後與他進行過電話交流,沒有作出正式委託,也沒有提出具體的鑒定要求,“態度模棱兩可”,只說“鑒定照片”。楊主任說鑒定中心並沒有明確拒絕,“如果是屬于技術上能解決的問題,可以接受委託。”但此後,陝西省林業廳並未再與他聯繫。
再次鑒定可能結論相同
楊表示,此前的第一次鑒定技術操作過程與結論沒有任何疑問,再次鑒定得出不同結論的可能性不大。如果陝西方面提出具體的鑒定要求,並有新的鑒定內容出現,華夏鑒定中心將考慮再次鑒定虎照。“對華夏來說,鑒定照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所以也不存在輿論壓力。
國家林業局要求陝西省林業廳將虎照提交國家權威鑒定機構去鑒定,而現在幾個官方機構拒絕接受。楊認為,其實只要存在此項業務、具備相關技術的鑒定機構都可以鑒定虎照,“這並不是頂級的鑒定機構才能做到的事情。”據了解,華夏物証鑒定中心是1993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司法部批准的國家級專業司法鑒定機構。
楊主任說,陝西省林業廳在與他電話洽談時,並未提出“如果鑒定機構認為虎照造假的話,需要還原造假現場和具體環節”的鑒定要求。他認為,此類不合理要求沒有任何一家鑒定機構可以接受。本網站所刊登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圖片、文字及多媒體形式的新聞、信息等,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使用或者建立鏡像。獲得合法授權的,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必須為作者署名並註明"來源:南方都市報"字樣。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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