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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從安徽18名縣委書記落馬看監督創新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7年12月26日 00:03 新民周刊

  特約撰稿/潘多拉

  近幾年來,縣委書記崗位似乎在安徽成了腐敗“第一重災區”。僅在以阜陽為中心的皖北地區,就有18名在任和原任縣(區)委書記因賣官受賄被查處,有的縣前任縣委書記剛剛落馬,繼任縣委書記不久即步其後塵,下一個繼任者很快又重蹈覆轍,呈現出“前腐後繼”之奇觀。其中,前定遠縣委書記陳兆豐賣官案,是安徽省歷年來受賄數額最大的一起縣委書記職務犯罪要案,涉嫌向陳兆豐買官並如願以償的幹部達110人,涉案金額150余萬元。

  儘管“第一重災區”之說令人警醒,陳兆豐們擅權納賄、賣官鬻爵的種種行徑也十足惡劣恣睢,但人們已見識過原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成克傑、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等高官大貪的腐敗水平,也耳聞過湛江、廈門、沈陽等地方官場一度出現群體性墮落的“精彩”故事,現在再讀到媒體對安徽部分地區縣委書記陷入腐敗“重災區”的報導和分析,大約並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新鮮之處。

  簡單地講,縣委書記崗位成為腐敗“重災區”及其成因,主要是缺乏強有力的監督制約。對症下藥,要防止縣委書記濫用權力賣官斂財,就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機制。鑒于18名縣委書記賣官案的教訓,去年11月以來,安徽省在定遠、潛山等五縣(區)開展了規範監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的試點,幹部任用不能再由縣委書記一個人說了算,而是在動議、提名、推薦、考察、醞釀、決定、考核等環節上,民主推薦、組織部門考核、常委和書記辦公會投票、群眾評估等開始發揮實際的作用,與縣委書記形成“分權制衡”的關係。這一試點旨在探索一條制度化的渠道,對縣委書記的用人權構成有效的監督制約。這里涉及的是監督制約縣委書記的用人權,監督制約縣委書記其他方面的權力也是同樣的道理。

  一般地講,從我們國家的行政權力格局看,縣委書記處于“中下游”位置,研究如何監督縣委書記的問題,有利於從全局上研究如何監督“一把手”的問題。事實上,2004年初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內監督對象不但包括縣委書記、市委書記等黨的領導幹部,還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等黨的最高層領導幹部,“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各級黨委必須遵守黨委會民主投票來決定人事任命等重大問題。在現今國情條件下,以《黨內監督條例》為依托和參照,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形成合力,對黨政機關、國家機關的“一把手”進行監督,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堅實的合法性。

  然而,無論是對於成克傑、劉方仁、田鳳山這樣的高官,還是對於像陳兆豐這樣的縣委書記,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形式其實都是一直存在的,關鍵在于,其中一些監督形式成了中看不中用的“擺設”,起不到實質性的監督作用──原中央紀委副書記劉錫榮曾將這一困境形容為“上級監督下級太遠,同級監督同級太軟,下級監督上級太難,組織監督時間太短,紀委監督為時太晚”。所以,現在亟需通過制度設計與創新,激活這些監督形式的力量,使它們能夠真正發揮監督“一把手”的功能。

  筆者注意到,十七大報告為監督制度的創新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源。報告提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幹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些新提法、新思路突出強調,各種形式的監督要形成合力、增強實效,推動權力公開運行、辦事公開透明,提高政府工作公信力和選人用人公信度,其重點可以概括為“以監督推動公開,以監督提升公信”。

  在發揮監督的這個重點作用方面,黨內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等各種監督形式都能夠有所作為,不過相較而言,輿論監督天然地以揭露陰暗隱秘、追求公開透明為目的,在這方面應當能夠發揮更直接而突出的作用。加之長期以來,在理論和實踐的層面,人們對輿論監督作為一種監督形式的重要性認識普遍不足──如上述安徽省開展的規範監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就沒有對輿論監督給予應有的重視,沒有引入新聞媒體對縣委書記用人權的監督與制約──因此,我們按照十七大報告的要求進行“監督創新”,應當對最容易被忽略的輿論監督予以高度重視。

  記得朱鎔基同志擔任國務院總理的時候,曾對以輿論監督見長的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組說,“我是你們的一名熱心的觀眾和支持者,同時我也是你們監督的對象”,鼓勵《焦點訪談》對他本人進行輿論監督。既然朱鎔基同志可以是《焦點訪談》監督的對象,那麼縣委書記能不能也成為縣報、縣電視台監督的對象呢?假如皖北每個縣都有敢于監督縣委書記的“小《焦點訪談》”,又怎麼會出現陳兆豐等18名縣委書記相繼落馬的大面積腐敗呢?一個縣如此,一個市、一個省何嘗不是如此。(作者系《北京青年報》評論員,雜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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