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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瑞明:副書記受賄為啥大錢拒小錢收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7年11月29日 23:47 長城在線

  作者:羅瑞明

  今年53歲的蔣顯福曾為十堰市委副書記。從當年的鄖陽地委書記秘書到十堰市旅遊局局長,從竹溪縣副縣長到鄖縣縣委書記,再至十堰市市委副書記──蔣顯福的“官運”可謂一路亨通。作為一個從農村走出來的孩子,他的成績一度成為了家鄉村民稱道的“榜樣”和“楷模”。然而,人生52歲這道坎他沒能邁過去,這一年,他因受賄禮金32萬多元而鋃鐺入獄。(11月29日《長江商報》)

  蔣顯福從身居要職的領導幹部淪為貪官,與其他貪官有相似之處,又有不同之處。其不同點在于,蔣顯福並不是一見大錢就眼開。相反,根據法庭上蔣顯福的多次供詞,在很多上億元的大項目中,他都經受住了金錢的誘惑,反而在小錢面前,因為“把受賄誤當成了禮金”,走上歧途。由此看來該副書記受賄很有講究,又是一個有特色的貪官。

  蔣骨子里是個很貪的人,在任縣委書記期間,利用換屆的機會大肆賣官,收取賄賂,而且大事小事一把抓,毫不放過斂財的機會,就連設立廣告牌也要插手收取好處費。更令人難以想像的是,一家公司老板將廣告設計方案送請蔣顯福征求意見,蔣提出了修改方案:“歐盟認証,國際精品,茶道人生,福壽康寧。”就這16個字,蔣還理直氣壯的收受了1萬元廣告創意稿費,這種稿費平均每字6百多元,由此可見蔣的胃口。

  作為縣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在其轄區內和分管的範圍內,肯定有不少大工程,也正象他所說的有上億的大項目。這些“大牛”、“大象”從其身上拔根毛,不是一下就可以撐個大飽?可他為什麼偏偏要經受這種“煎熬”,忍受自己的渴望,去弄些小打小鬧的錢,這是為什麼?其實原因並不複雜,大家都知道,大的項目從管理到監督都有一整套完善的程序,要想從中作梗,猶如在老虎嘴里拔牙,風險大得很。再則,大的項目格外引人注目,一舉一動都將引起眾多的眼睛關注,稍有不慎,將引火燒身,從一些貪官落馬的事例看,很多就栽在大項目下。由此,此市委副書記聰明就聰明在不為大項目所累,防止一下被撐壞,為以後更好的多吃,吃得更飽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這真是一種絕妙的“養身之道”。

  貪官們的貪婪之心決不會因為項目大小,金錢多少等客觀原因而改變。只不過是為了更好的貪,為了更安全的貪,而不斷的變換手法,改換形式。如:有的貪官受賄的錢分文未動,等待機會再慢慢的享用;有的貪官先貪後捐以求免于刑事處分;有的貪官還會故弄玄虛,每次從受賄的錢中交出一點,以視廉政。象此貪官只收小錢也不是獨創,前有藥品注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的“少吃多餐”,十年日均保持受賄百元。貪官拒大錢,收小錢與其它有特色的貪官如出一轍,只是為降低索賄受賄風險而進行的一種適應性調整。

  貪官收小錢自認為是禮尚往來,其實根本不值得一駁。你沒有把好處給對方,他能給你錢?無緣無故能出手就是上萬,幾萬?這種禮節只是貪官們自欺欺人玩弄的一種花招而已,連三歲小孩也騙不過去,其性質同貪污受賄如出一轍,絲毫減輕不了貪官的罪過。

  副書記收受賄賂只收小錢,其實也是一種愚蠢的做法,其受賄的行為即使能隱蔽一時也隱蔽不了長久,最終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其只收小錢的受賄法,只能是再次給人們提供了一條反腐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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