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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看貪官斂財的黑招表演 長城在線 09/20/07 18: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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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偉 海南省屯昌縣是一個省級貧困縣。但是,屯昌縣委書記(副廳級)徐清學在這個崗位上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黨政、企業領導共40人的賄賂近200萬元,且有近1000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透過一本本厚厚的案卷,密密麻麻的白紙黑字,真實地記載了徐清學權錢交易、受賄賣官,獨斷專行,包攬工程、大肆斂財的全過程。(9月20日《檢察日報》)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曾說,“使人墮落和道德淪喪的一切原因中,權力是最永恆、最活躍的”,身為領導幹部,徐清學這樣的官員掌握著很多權力,和以往不同,這些人的斂錢心態也呈現出撈就要撈足、用活用足權力、實現權力變“現”的深度和規模開發三大變化。而徐清學依賴于權力的神奇魅力,“淋漓盡致”、“有聲有色”的“三黑”表演更是讓人眼花繚亂。 其一為伸黑手。“工程上馬,領導發家,只要基建,不愁十萬。”利用手中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從中謀取私利,這是眾多貪官斂財的一大法寶,徐清學自不例外,他請包工頭“埋單”15萬元為自己裝修房屋,以出國考察的名義公開索賄。當然,前提條件就是徐清學幫包工頭承包眾多工程項目。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徐清學想發財,必須與人合謀。不法包工頭是其天然盟友。於是,他們權力尋租,用權換錢,官商勾結,權錢互換,狼狽為奸。為了在奸商那里得到好處,他不惜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十倍、百倍甚至於千倍的損失。其信條是,“權有多大,利就有多大。”“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報導稱,縣里所有的大工程全都由徐清學直接指定人承建,別人水潑不進,更談不上監督了,其貪婪之心由此可見一斑。 其二為開黑店。大凡貪官,都把買官賣官當成一種“產業”。他們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以“職”論價,批發官帽,“不請不送,降低使用;只請不送,原地不動;會請會送,提拔重用。”“要想富,動幹部;光研究,不宣布。” 作為縣委書記,徐清學深諳此道,且能熟練地玩弄于股掌之間,揮灑之如。凡是鄉鎮副職想幹正職的,幹正職想挪到縣里謀個局長主任位子的……林林總總,倘若不能與徐書記“套上近乎”,就很難有出頭之日。於是,那些想仕途升遷者,無一不向徐“進貢”以求關照,而徐清學則一一笑納,量“錢”任用,以致于在徐清學任縣委書記期間,屯昌跑官賣官、行賄送禮惡習泛濫成災。 其三為使黑招。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我們黨的思想武器。但在屯昌縣,徐清學作為縣委書記,卻把“批評”變成了個人斂財工具。為了黑手撈錢,多收賄賂,他別出心裁地對於那些工作上有缺點問題的中層領導,不是善意提出批評教育,而是放出風去敲警鐘或開會直接批評。迫使這些幹部為保官帽,破財免災。縣招商局長、扶貧辦主任等先後被徐在大會上公開點名“批評”,而最後的結局就是花錢“買”書記的歡心。這一點恐怕也是其它貪官望塵莫及的。 可見,為攫取錢財,徐清學可謂絞盡腦汁。但“聰明反被聰明誤”,無論採用什麼手段,“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是所有貪官的劫數。徐清學斂財的“三黑”表演再一次警示我們:權力的設置和監督制約的失衡是徐清學敢犯、能犯的主要原因。所以,加強官員的權力監督,永遠是反腐倡廉的主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