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達3個小時的殭持過程中,該男子一直對眾多醫生的苦苦勸告置之不理,該醫院的院長親自到場、110支隊的警察也來到醫院。為了讓該男子簽署同意手術單,甚至醫院的許多病人及家屬都出來相勸,一名住院的病人當場表示:如果該男子簽字,則立即獎勵他一萬元錢。
李麗雲生前照片。死者李麗雲的母親悲痛欲絕,一遍遍地向詢問者講述自己的遭遇。肖志軍也被記者們簇擁著,神情呆滯,機械地回答著問題。當肖志軍得知李母已報案時,只是淡淡地說:“我後悔沒簽字,如果判我殺人,我認罪。”
看到讓女兒送命的“女婿”,悲憤不已的“岳母”放聲大哭,撲上去用手中的礦泉水瓶子狠狠地砸著“女婿”的頭。
肖志軍聽說岳母李小娥已前往八角派出所報案後,向記者透露了這兩天思想的轉變,但是他仍然認為醫生治療的方法不對,醫院在他不簽字的情況下,也可以先救人。
28日下午5時,北京市衛生局召開媒體通報會,就孕婦李麗雲死亡事件通報調查結果。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鄧小虹表示,李麗雲就診時病情已經非常危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宮產手術可能挽救胎兒生命;此外,朝陽醫院京西院區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並無過失。
湖南籍男子肖志軍因為拒絕簽字做剖腹產手術導致22歲的妻兒雙亡,在全社會引起巨大反響,全國幾十家媒體關注報導,全國各地網友紛紛致電本網發表看法和觀點。一個人的生命不能像這起事件一樣完全取決于另外一個人的簽字?事件之所以成為焦點,在于其背後曝露出的法律問題:生命權救濟機制的反思。
昨晚9時至11時,朝陽醫院行政樓內依然燈火通明,數家媒體和該院相關負責人聚集在小會議室內,就11月21日發生在朝陽醫院京西分院“丈夫拒絕簽字 產婦母子雙亡”的悲劇進行了緊急溝通。面對連日來眾多媒體的報導,一直負責處理此事的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副院長趙立強,首次向記者出示了肖志軍拒簽的那份手術同意書,上面由肖志軍親手所寫的“拒絕剖腹產手術生孩子,後果自負”字句清晰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