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簡體
中國新聞 | 北美首頁

丈夫拒簽字致孕妻死 衛生局:醫院無過失

28日下午5時,北京市衛生局召開媒體通報會,就孕婦李麗雲死亡事件通報調查結果。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鄧小虹表示,李麗雲就診時病情已經非常危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宮產手術可能挽救胎兒生命;此外,朝陽醫院京西院區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並無過失。

贊助伙伴

熱點調查
11月21日,懷孕9個月的女子因呼吸困難在丈夫陪同下赴醫院檢查,醫生檢查發現孕婦及其體內胎兒均面臨生命垂危。然而由於其丈夫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最終孕婦及體內胎兒不治身亡。你認為誰應該對此事件負責?
醫院
死者丈夫
不好說
醫院和丈夫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