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嘉良離婚親証無第三者 千萬豪宅歸其前妻名下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6日 19:12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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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嘉良與前妻方敏宜儀由拍拖至婚姻結束,相識28年。1980年撈家讀夜校時認識方敏儀,對方更是其初戀情人。兩人于1998年在溫哥華注冊,婚後一年方敏儀為撈家誕下兒子。圖為一家三口2005年游迪斯尼。
時報訊 羅嘉良(
聽歌 blog)(花名“撈家”)7月“回歸”無線,頭炮竟然是他宣布10年婚姻結束。前日,身在內地的羅嘉良,在接受採訪時,承認與前妻方敏儀在很平靜氣氛下協議離婚,他謂:“我們(指與前妻)永遠都是好朋友,(前妻指離婚是解脫?)我理解她的感受。”
分居一年後正式離婚
羅嘉良稱2007年初與前妻已協議分居,直至最近才正式簽紙離婚。但過去一年,傳媒時有拍得羅嘉良仍有出入他們夫婦共住的愉景灣住所。撈家解釋,當時雖然分居,但他們仍住一屋,只是分房,這個選擇,相信是給當時尚未清楚事件始末的9歲兒子一個適應期。
問羅嘉良有關離婚後對妻、兒的贍養費,他沒有正面回答,只稱會繼續保護、照顧家人,據知,嘉良位於愉景灣的千萬豪宅,已歸其前妻名下所有,而嘉良亦不會與前妻爭兒子的撫養權,讓兒子跟前妻同住。
相對無言沒第三者
他表示離婚的原因是兩人不再溝通,可以整日在家也不交談,但強調他們之間沒有第三者。他承認早在婚後3年(2001年)已曾提過離婚,當時兒子年紀還小,他們很努力挽救這段婚姻。後來他離開無線,大部分時間在內地拍戲,聚少離多的情況下,他們的感情曾好轉,更以為雨過天晴。不過,兩人欠缺溝通,甚至沒有吵架,而感情變得更淡,故才平心靜氣下商量離婚。而方敏儀稱,與撈家關係很好,他們再見亦是朋友,離婚對她而言是解脫。她希望撈家注意健康,不要喝太多酒。
宣萱、撈家緋聞傳足12年
撈家入行多年來,緋聞不算太多,但傳得最烈的則是宣萱。宣萱前天稱,早陣子知道撈家離婚的消息。提到當年兩人曾傳緋聞?宣萱笑說:“我跟古天樂也傳過緋聞,若果因傳緋聞而不能做朋友,我豈不是沒有朋友了!”
宣萱和撈家1996年合作拍攝《天地男兒》,開始傳緋聞。2002年再傳出兩人拍《流金歲月》時戲假情真,更有指撈家婚變,適逢宣萱與拍拖6年的榮文瀚分手,兩人緋聞傳得甚囂塵上。2002年底撈家撞車,有目擊者更指當時車內還有一名女乘客,其後有報導指同車女子是宣萱,但未獲證實,最後撈家獲太太出面力撐,事件才告一段落。
此外,撈家1990年拍《自梳女》時,曾被指追求同劇的陳秀雯,但被女方所拒。1999年他自爆多年前拍劇時,曾對拍接吻戲的女藝員產生好感,此人被指是1994年合作《俠女游龍》的李麗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