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京有損代言形象 被判向代言廠商賠巨款(圖)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6日 23:21 新浪娛樂

![]()
梁美京
新浪娛樂訊 韓國古裝電視連續劇《大長今(
)》演員之一的梁美京跟弟弟對簿公堂後,遭廠商以有損代言形象為由要求賠償,法院判決梁美京必須賠償4千萬韓元(約人民幣2700元)。
梁美京在熱門韓劇《大長今》里扮演“韓尚宮”一角,因報酬分配問題在去年與擔任她經紀人的胞弟梁贊宇打官司,曾聘她為代言人的南韓廠商以“損傷形象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為由要求賠償5億韓元。
據《朝鮮日報》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5月14日判定梁美京應負“部份責任”,責令賠償4千萬韓元。法庭在說明判決理由時指出,很難判定梁美京違反合同,但是她和梁贊宇是姐弟,而且在發生矛盾之前,雖然梁贊宇未經她的同意簽署代言合同,但梁美京還是參與相關廣告的製作,因此負有一定責任。
梁美京是在2006年與韓國企業家徐某經營的中國飲用水公司簽署代言合同後,拍攝過電視和平面廣告。她擔任代言人的酬勞不得而知。
梁美京主張,她只是針對胞弟的錯誤行使正當的法律權力,本身並未犯錯。
至於梁美京姐弟之間的訴訟,去年8月檢方認定梁美京無罪,梁贊宇則以偽造私人文件、貪污和施暴罪名遭到起訴。(俐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