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案件再度開庭 被告史可雋加控兩項罪名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15日 00:45 上海青年報
本報訊 林艷雯 2008年3月14日,上午9時,
)”案再度開庭。繼上月首次開庭之後,“艷照門”涉案人員、23歲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昨日再次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開庭受審。
史可雋是香港中環一間電腦公司的技術員,涉嫌于2006年在一部交由其公司維修的電腦中,非法取用照片。上月受審時,史某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過當時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再審,以便警方有充足時間調查及蒐集証據。昨日上午9點,該案件在東區法庭再度開庭,這次審理的時間並不長。
此次控方對史可雋加控兩項罪:2006年1月及6月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以及對網絡上傳照片罪。對于這樣的指控,被告史可雋並不承認,當庭一一予以否認。案件再度押後,將于下月24日再審,而被告則被准以5萬港元的現金及人事保釋外出。不過,涉案藝人昨日無一現身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