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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不斷曝出不雅照受害人被疑是惡意炒作(圖)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06日 20:33 南方都市報

陳冠希(資料圖片)

  周刊說法:“基本操作方式是,看看誰曾經和他傳過緋聞,然後找到疑點,把疑點放大,就做成了封面故事。”

  律師說法:“如果警方確實公開向傳媒透露了女星的特徵,那作為証人的陳冠希( 聽歌)是可以提起訴訟的。”

  警界說法:“香港警方絕無可能放料!警界內部高度重視此事,能直接接觸到未公布圖片的人並不多。”

  本報訊 (記者 黃長潔 陳弋弋)昨日本報刊登香港資深傳媒人查小欣(blog)訪問,她談到香港周刊不斷報導艷照新料,很大可能是周刊自己的炒作。記者昨日繼續追蹤香港警界服務人員,他表示警方“絕無可能”公布女星特徵。而香港資深周刊工作者則對記者表示,周刊發布的艷照新料完全有可能是編輯部“集體創作”的結果。

  昨日本報記者向香港警方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咨詢,他直問:“你覺得有可能香港警方會幹這樣的事嗎?絕無可能!這只是因為香港傳媒太自由了,不這樣寫,不然他們會沒有市場銷量。”他更透露這起案件在警界內部受到高度重視,能直接接觸到未公布圖片的人並不多。

  實際上,艷照風暴一爆發就引起了香港政界的重視。據悉,特首曾蔭權曾經直接致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有消息人士說:“特首是想要他們收緊口風,不要對外講太多無謂的話!”特首特別關照過,難道還有警界人士敢于向傳媒放料?

  周刊新料可能是“集體創作”

  昨日記者還聯繫到香港某周刊資深記者(並非報導艷照新女星的周刊),其表示:“其實我們周刊的操作方式差不多都是這樣的。先開會,確定要做陳冠希,但是暫時沒有新料。那怎麼做呢?把所有曾經和陳冠希合作過的女星列出來,看看誰曾經和他傳過緋聞,然後找到疑點,把疑點放大,就做成了封面故事。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是整個團隊來做。”

  警方洩密,陳冠希有權起訴

  記者昨日還向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江天咨詢,他則表示香港警方“可以自己衡量是否要向社會公開艷照,但應該是以新聞發布會的形式”。

  黃律師表示:“沒有法律規定一定要公開,但如果警方確實公開向傳媒透露了女星的特徵等,那作為証人的陳冠希是可以提起訴訟的。”他解釋,因為陳冠希是在警局留下証人供詞,並宣布擁有這些照片的版權,所以從警方流出去,警方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阿嬌(blog)雪上加霜:

  傳麥浚龍(聽歌)爸爸嫌棄嫁入豪門夢想破滅

  本報訊 雖然在艷照風暴期間,緋聞男友麥浚龍一直力挺阿嬌,但是據新一期香港某八卦周刊報導,麥浚龍的爸爸下令,不讓阿嬌進門。阿嬌嫁入豪門夢因艷照幻滅。

  報導指,阿嬌現在歌迷流失,廣告客戶也紛紛離她而去,最挺她的就是麥浚龍,傳過年時間阿嬌躲在麥家(blog)遠離風暴外,還一度傳出他送3克拉鑽戒向她求婚。但有消息表示,麥浚龍的父親、中建集團老板麥紹棠見兒子過度認真,緊急召開家庭會議反對。(小蓋)

  舒淇()憤怒回應:

  和陳冠希僅是好友卷入艷照風波無辜

  本報訊 繼香港某周刊公布了兩張艷照女星剪影后,舒淇涉嫌卷入陳冠希事件,她前天在香港首次回應,指兩人關係僅止于“好友”,揚言將對所有不實影射她的媒體提出訴狀,對於被卷入艷照風波怒喊“無妄之災”。

  舒淇去年底幫陳冠希旗下服裝品牌Clot拍攝T恤的性感照,網友以此為“物証”形容兩人交情匪淺。舒淇表示,她和陳冠希都是“東亞娛樂”旗下藝人,因此才會答應為Clot拍攝性感照片。她還斬釘截鐵地說,任何對她的不實影射,“一律交給律師處理”。(小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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