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控告雜誌誹謗 被要求說明和劉嘉玲關係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04日 22:49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王頤 台灣富商郭台銘因為不滿《時報周刊》去年3月報導他被劉嘉玲(聽歌)“狠削1億台幣”而控告該周刊董事長黃肇松、社長張國立、記者陳昱翰等人誹謗,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在最近一次開庭時,被告向法官申請,要求傳喚郭、劉二人出庭說明彼此關係。目前,法官尚未決定是否有必要傳訊此二人。
郭台銘的律師羅秉成認為:郭台銘就是認為報導不實才會提起訴訟,劉嘉玲也正在打官司要求該周刊公開道歉,《時報周刊》在報導之前不找郭、劉二人查証,進入了訴訟程序再提出要求已經沒有必要。
事件的女主角劉嘉玲聞訊後,氣憤地表示:“台灣媒體的素質現在已經變成這樣了嗎?”
而被告之一黃肇松則出庭辯稱:我僅以法人代表派任《時報周刊》,只看財務報表,對報導內容完全不過問。他表示,已經通過朋友“和郭有點接觸,但還沒有具體的解決方案”。
郭台銘的另一律師陳麗增則表示:“和解的條件很簡單,就要一個公開的道歉,可是對方沒有正面回應。”
另外,去年被《時報周刊》視為報料人的女子張瑋津,不久前改口稱沒有說過郭、劉二人的關係。《時報周刊》原本要拿出記者的採訪錄音作為證據,但律師卻表示,有些錄音內容和本案無關,不到必要時不希望拿出來當證據。而法官則表示,一定要在聽過錄音之後,才能決定是否傳喚郭、劉二人出庭。



